嘘🤫6月5日起,全城禁噪
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在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知,并于2025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。公告详情如下:
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在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知,并于2025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。公告详情如下:
今天,阜阳公众网从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阜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加强高考、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通告》。
5月21日,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加强2025年高、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公告》明确,西安市将在5月22日至6月23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。
5月29日,资阳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,将于高考6月6日至6月9日全天、中考6月12日至6月15日全天,在资阳中心城区开启“禁噪”模式。全文如下:
高考、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(5月31日22时起至6月15日6时止),上海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。
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,成都市教育局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将2025年我市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如下,从2025年6月1日至
高考、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(5月31日22时起至6月15日6时止),上海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。
为保障广大考生安心备考,江苏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启动“绿色护考”行动,严格管控施工、娱乐、商业等噪声污染。让我们以安静的守护,为学子铺就一条宁静的冲刺之路。静音助考,你我同行,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应考环境!
成都市教育局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2025年成都市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,从2025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。
记者5月29日获悉,成都市教育局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2025年成都市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,从2025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。
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,成都市教育局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将2025年我市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如下,从2025年6月1日至
一年一度的高考、中考即将来临,为保证我区考生在高考、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,切实抓好今年高考、中考期间禁噪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的规定,特作如下公告:
为给我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,现将2025年我市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如下,从2025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。
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,成都市教育局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将2025年我市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如下,从2025年6月1日至
高考、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(5月31日22时起至6月15日6时止),上海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。
高考、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(5月31日22时起至6月15日6时止),上海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。高考(6月7日至6月9日)及中考(6月14日至6月15日)考试时段,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。各区生态环境局应提前告知辖区内
高考、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(5月31日22时起至6月15日6时止),上海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。高考(6月7日至6月9日)及中考(6月14日至6月15日)考试时段,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。各区生态环境局应提前告知辖区内
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,现将我市2025年高考、中考期间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公告如下。
为防治噪声污染,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考工作,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、休息和考试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高中考期间(2025年5月27日上午6:00至6月15日下午17:00)“禁噪”工作有
2025年中高考、学考即将来临,为保障广大考生享有安静的学习、考试和休息环境,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、法规,在高考、中考和学考特殊时期(6月1日-10日、6月15日-22日和7月3日-6日)加强我县建成区内噪声监督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